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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档案管理办法

2019-06-24  作者:李刚  http://www.hbzkjy.com  

第一章总则

第一个自考考试档案资料数字化管理方法是提升考题管理能力的这项关键的基本性工作中,是提升和标准管理方法、建立"高新科技办考"的重要途径。依据《自考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6号)、《高等职业教育自考考试考籍管理方面要求》(教考题[2006]3号)等相关指示精神,以便提升湖南省自考考试考籍档案资料规范性、数字化、制度化管理,融合湖南省实际上,特制订《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自考考试电子器件档案管理办法(实施)》(代章《方法》)。


第二条湖南省自考考试考籍档案保管一致应用湖北省省教育考试院自考考试公司办公室(代章“省自考办”)研发的《湖南省自考考试电子档案预览智能管理系统》(代章《预览系统软件》)及其《湖南省自考考试考务考籍智能管理系统》(代章《智能管理系统》)。


第三条自考考试电子档案的主题思想包含:报名信息、图象信息内容、考试成绩信息内容、考题字迹卡样一部分考试答题卡图象信息内容、大学毕业生信息内容和高考报考诚实守信信息内容等。


第四条 《方法》应用领域:全市各个自考办、主考学校及从业自考考试电子档案数据采集及管理方面的有关企业。


第五条 全市自考考试考籍档案资料数字化管理方面由省自考办承担;各市区(州)自考办应制订融入管辖区档案资料数字化管理方法实际上必须的管理条例,并对县(市、区)电子器件档案管理工作开展具体指导和查验;县(市、区)自考办也应制订融入本县(市、区)高考报考档案资料数字化管理方法实际上必须的管理条例。


第二章 工作岗位职责
第六条考试机构岗位职责:

(一)省自考办岗位职责:贯彻落实全国性考办及省考委的有关现行政策要求,对全市高考报考电子档案基本建设工作中承担;制订高考报考电子档案信息内容规范和标准;机构业务流程和专业技术培训;承担工程验收、归纳信息内容,生成高考报考电子档案资料库,承担全市高考报考电子器件档案管理系统的运作、维护保养。


(二)市(州)自考办岗位职责:承担高考报考电子档案基础数据采集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制订实施办法;开展培训工作、技术性具体指导和工作检查;承担高考报考电子档案信息内容的工程验收、归纳和汇报等工作中。


(三)县(市、区)自考办岗位职责:承担高考报考电子档案基础数据采集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承担收集高考报考的图象信息内容,出示高考报考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办理原材料等材料;承担高考报考电子档案基本资料的工程验收、归纳和汇报工作中;承担各种初始原材料的评审和管理方法。


第七条主考大学岗位职责:承担高考报考毕业论文(实践活动)考试成绩信息内容生成及确定;依据高考报考有关电子档案信息内容核查高考报考大学毕业资质。


第八条信息化管理责任者和信息内容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各个自考办信息化管理责任者应由自考办负责人当担,对考籍信息化管理负总责;各个考办也要配置信息内容管理人员,承担电子档案信息内容的主要管理方面。


第三章电子档案数据采集和确定


第九条 报名信息的收集和确定


参考《湖南省自考考试实际操作标准》报考一部分实行。

第十条 考试分数的收集和确定


基础理论课程内容考试成绩信息内容由省自考办承担收集。实践活动(毕业论文)考试成绩由主考大学收集,并由省自考办一致生成制做自考考试电子档案考试成绩信息内容。高考报考可在县(市、区)自考办查寻并确定考试成

绩,还可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址开展确定。如高考报考对当次考试分数有疑惑,可在考试成绩发布16日内,向县(市、区)自考办明确提出核查申请办理,并填写信息《考试分数核查申请表格》,规定核查有关考试成绩。

第十一条 大学毕业生申请信息内容的收集和确定


(一)高考报考依据相关现行政策要求申请大学毕业方位。通常高考报考需向档案所在地自考办申请办理办理毕业证,由县(市、区)自考办机构收集并打印《大学毕业生申请信息内容确定表》(附表1),并由高考报考确定,自考办机构核查并签章。


(二)高考报考核查大学毕业生申请信息内容若发现错误,可在《大学毕业生申请信息内容确定表》上更改并签名;县(市、区)自考办变更后,再次复印申请信息表交高考报考签名。申请信息表一旦签名确定不可再变更,并装进大学毕业生档案袋内,影印件由县(市、区)自考办存挡备查。


(三)县(市、区)自考办查验、归纳申请信息内容,填写信息《申请信息内容交接表》(附表2),交接表和统计数据光碟由信息内容管理人员和信息化管理责任者签名后,符合规定時间报市(州)自考办。

(四)市(州)自考办查验、归纳申请信息内容,填写信息《申请信息内容交接表》,并将交接表和统计数据光碟由信息内容管理人员和信息化管理责任者签名,符合规定時间报省自考办。省自考办查验申请信息内容,申请办理工作交接办理手续。


(五)大学毕业生申请数据采集方法由省自考办制订,县(市、区)自考办机构高考报考申报,市(州)自考办归纳后汇报省自考办。


(六)大学毕业生申请信息内容一旦汇报,一概不可变更。如确因县(市、区)自考办数据采集工作失职,造成错报、漏报的,由县(市、区)自考办提交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文件,并由信息化管理责任者签名,经市(州)自考办信息化管理责任者签定建议后报省自考办。省自考办信息内容管理人员核查核查,经信息化管理责任者签名准许后更改解决。


第十二条 更多信息的收集和确定

高考报考字迹卡数据采集和确定按相关文档实行。

第四章 自考考试电子档案运作与管理方法


第十三条自学考试电子器件档案保管实行3级管理方法,逐步承担的标准。义务到人,严苛信息内容工作交接,创建靠谱的高考报考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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