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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 (专升本)  专业代码:120209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物业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

报考对象

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

主考院校
课程设置

物业管理(专升本) 

课程类别 课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网络学习 备注 最低学分
公共课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16/3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6779 应用写作学 5
5 08118 法律基础 5
核心课
6 00054 管理学原理 6 学位课程 35/35
7 06400 物业服务经济概论 6 学位课程
8 06404 物业管理国际质量标准 5 学位课程
9 00169 房地产法 3
10 03291 人际关系学 6
11 06401 物业环境管理 5
12 06402 物业管理计算机化 4
毕业考核
13 09430 物业管理毕业考核 不计 学分
其他要求 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含毕业考核)不少于13门,毕业考核合格及以上;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选考课可从推荐选考课中选考,也可从同层次选考课程库中,或湖北省自学考试现行开考的同层次其他专业中,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考试,达到学分规定要求。

说明 : 1,选考课课程可从同层次选考课程库中选考,也可从湖北省自学考试现行开考的其他同层次专业中,自主选择与本科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选考,达到学分规定要求, 2,表示原专业考试计划已设课程。

就业方向
专业适合的岗位有: 1、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2、饭店、商厦、写字楼物业经营管理工作, 3、企事业单位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4、社区规划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5、房地产开发与营销的具体服务工作。
其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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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动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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